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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6〕1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全院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贡献奖、合作奖等3个奖项。成果奖是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贡献奖是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或直接从事农业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合作奖是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

  二、每个单位成果奖和合作奖原则上各限报1项,本次我院无推荐贡献奖指标。鼓励各单位通过所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申报。

  三、项目在正式向我局申报前,全部内容须在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方可申报。

  四、根据奖励类别填写申报书,一式10份(1份原件,9份复印件,格式见院科技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keji.caas.net.cn)。各单位汇总后连同公示情况说明,于4月10日前报送我局。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我局拟于4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确定全院推荐项目。初评结束后分配网络申报平台登录账户和密码。

  联系人:王 萌,刘 涛

  联系电话:010-82105629,82105542

  Email:wangmeng01@caas.cn  


  附件:2016年丰收奖相关附件.rar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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